服务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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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劳动服务公司校办企业服务指南

作者: 发布日期:2025-03-06


一、项目立项管理

1.项目申请:项目依托单位提出项目立项申请,填写《项目立项申请书》,具体内容包括:项目概况、市场分析、效益分析、融资方案、条件保障等。

2.方案撰写:项目依托单位撰写《项目运行方案》,具体内容包括:项目名称、创收方式、收费标准、团队劳务费标准、利润分配、日常监管等。

3.项目初审:《项目立项申请》《项目运行方案》以书面形式报资产经营中心和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初审。

4.项目审定:资产经营中心和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初审后,项目依托单位会同资产经营中心、资产与实验管理处,向学校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提交项目立项申请,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。

二、项目团队组建

1.人员配置:根据项目需求,项目依托单位合理配置项目团队成员,明确各成员职责与分工。团队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、技术人员、财务人员、运营人员等,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依托单位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,项目团队的劳务报酬由项目依托单位制定。

2. 培训与发展:定期组织项目团队成员参加培训,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,以适应项目发展需要。

三、项目收费管理

项目依托单位负责开展政策咨询和进行市场调研,草拟收费标准,报校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。

四、项目利润分配

项目依托单位利用学校资源(含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)进行创收,其利润分配原则与比例由项目依托单位书面提出,报校创收收入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。

五、项目采购管理

1.采购计划:根据项目需求和预算,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采购计划,明确采购物资或服务的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质量要求、采购时间等。

2.供应商选择:通过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、竞争性谈判、询价等方式选择合格供应商。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,对供应商的信誉、产品质量、价格、交货期、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价,选择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。

3.采购合同签订: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、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详细信息、价格、交货方式、验收标准、付款方式、违约责任等内容。采购合同需经资产经营中心、法治与法务中心审核后签订。

4.采购验收:采购物资或服务到货后,由项目团队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。验收合格后,出具《采购验收报告》;验收不合格的,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协商解决。

六、项目实施管理

1.计划制定: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目标和要求,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,明确项目进度安排、关键里程碑节点、任务分配、资源需求等。

2.进度控制:按照项目实施计划,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检查和监控。如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出现偏差,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,确保项目按时完成。定期召开项目进度例会,通报项目进展情况,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。

3.质量管理: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,明确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。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,对关键工序和环节进行质量检验和检测,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要求。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和评估,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。

4.安全管理: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,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。加强对项目团队成员的安全教育培训,提高安全意识。在项目实施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,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,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。

5.运营人员:由项目依托单位总体负责,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。

七、项目财务管理

1.资金管理:依据校长办公会会议要求,项目投资、收入的资金专款专用,不得挪用。

2.账户管理:根据项目需要设立项目专门账户,由劳动服务公司财务部门专人管理。

3.资金往来及账务:根据学校批准的《立项报告》《运营方案》,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,劳动服务公司审核,资产经营中心审批,劳动服务公司财务部门专人记账、审核,接受校财务处的指导与监管(有特殊要求的以学校批准文件为准)。

4.依法纳税。按照国家税法要求,所有项目收益必须依法纳税,不得偷税漏税。

八、项目监督检查

1.劳动服务公司按照企业管理模式,对相关经营性项目的业务运行和财务管理实施监督。

2.校纪委监督检查室综合运用参与式监督、报备式监督、提醒式监督、督导式监督等监督方式,以及组织开展专项巡察等,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。

3.校审计处采取月度抽查、年度审计、专项审计等方式,对项目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、项目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
九、附则

1. 本制度由资产经营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,报请学校审批后执行。

2.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资产经营中心

2025年3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