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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劳动服务公司店面管理条例

作者: 发布日期:2024-03-15

为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,保障学校教学、科研及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,从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出发,结合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劳动服务公司实际,特拟订商业网点店面管理条例,并监督经营单位管理好商户遵守执行。条例如下:

一、各经营户责任人必须坚持开展稳定和安全排查,清除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,确保无重大刑事案件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、重大灾害事故发生,否则,一切后果由经营户自行承担。

二、各经营户必须增强道德意识、法律意识,遵守学校和服务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,依法经营。相关经营户必须办证经营,持证上岗,所聘人员必须到保卫处办理临时人员登记证。

三、必须搞好服务工作,落实服务承诺。

1.做好环境卫生、食品卫生和防护工作;

2.实行明码标价,不短斤少两,不哄抬物价;

3.严禁加工,销售腐烂变质食品及“三无”产品;

4.做到微笑服务,不与顾客争吵。

5.对各经营户的经营服务执行情况,由劳动服务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。对屡教不改者,责令经营公司收回店面,终止其承包合同;情节严重且涉及安全事故的经营户承担全部(行政和法律)责任。

四、整体店面的经营合同到期后,需采取公开竞标的办法重新招标。


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劳动服务公司

2024年3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