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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劳动服务公司商业网点卫生督查办法

作者: 发布日期:2024-03-11

为了规范学校各商业网点卫生要求,杜绝病从口入,严格按市卫生防疫部门要求,加强食品安全管理,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劳动服务公司特制定如下卫生督查办法, 并监督经营单位管理好商户遵守执行:

一、资格检查

1.各商业网点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,并按核准的范围经营食品。

2.采购、进货食品要通过正规的批发商。

二、现场检查

1.不得销售下列食品

(1)腐败变质、变霉、生虫、污秽不洁,有异物或其它不清洁食品。

(2)包装污秽不洁,严重破损或其它不清洁食品。

(3)掺假、掺杂、伪造,以次充好,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。

(4)无产地、厂名、生产日期、保存期的食品。

(5)过期食品。

(6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销售的食品。

2.食品应有防蝇、防尘、防鼠设施。

3.对有要求需要进行冷藏保存的食品应进行冷藏保存。

4.货柜、货架及地面要保持整洁,采取消除苍蝇、老鼠、蟑螂及其滋生条件的有效措施。

5.定期检查,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。

各商业网点经营户,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认真执行以上卫生管理办法,责任落实到人,严格按卫生要求细则自查自纠。


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劳动服务公司

2024年3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