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劳动纪律,严明校纪校规,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,保障中心工作顺利进行,参照《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》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订管理办法如下:
一、落实考勤工作专人负责制
各科室负责人为考勤工作责任人,办公室负责考勤的日常登记、统计和上报工作,各科室于每月25日前将考勤表报送综合办公室。
二、明确职责,增强责任意识
(一)科室负责人主要职责:建立和健全本科室请假和销假制度;加强考勤政策的宣传力度,让每个教职工主动学习考勤规定;熟悉考勤规定,按请假审批权限处理本科室的请假审批事务,并要求本科室教职工履行请假审批手续;督促本科室每月按时、如实向办公室报送考勤表;及时了解及掌握本科室教职工的一些特殊情况(如不幸患重大疾病、无特殊理由突然离岗情况等),有特殊情况发生时应及时报中心领导。
(二)考勤员主要职责:配合科长建立和健全本科室请假和销假制度;如实登记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,管理好本科室的考勤资料;按时如实向综合办公室报送考勤表;熟悉考勤规定,通知每位新进教职工学习考勤规定,为有需要请假的教职工发放《请假申请审批表》、《销假单》(可到人事处网站下载),并指导教职工履行请假审批手续;有特殊情况发生时应及时报告科长,并以书面形式报综合办公室;完成其他与考勤有关的工作。
三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
(一)资产经营中心全体干部职工,按规定工作时间出勤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),严禁迟到、早退。
四、规范考勤管理程序,认真做好考勤工作
(一)各科室结合本科工作性质建立考勤制度,必须如实记录出勤情况,中心不定期抽查各科室的考勤管理情况,如发现未履行考勤情况按旷工上报学校。
(二)各科室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履行批假手续,未办手续而擅自离岗者,一经发现,中心报送学校,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追回多发的工资福利外,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(三)考勤工作出现瞒报、不报、弄虚作假以及不严格执行考勤工作程序及考勤纪律的(包括抽查情况与考勤记载情况不一致),一经发现,资产经营中心将追究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,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,直至纪律处分。
五、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。